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集中为24名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共计101690.00元,农民工们赠送印有“为民讨薪 情暖人心”字样的锦旗,为法院工作点赞。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24名农民工系贵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工人,工程完工后,一直未获得劳动报酬,遂向锦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锦屏县人民法院迅速开启绿色通道,由诉前调解组先行调解,双方达成付清所欠劳务工资约定。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公司未能按时履行,陈某某等24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贵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发包方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经执行法官与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强调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该公司同意协助代为支付贵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的劳务费101690.00元。款项到位后,锦屏法院集中为24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工资。
锦屏法院将以“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程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