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屏法院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远程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诉源治理的实效。
原告黄某某于2023年7月在抖音平台上看到被告龙某某发布的出售矿砂的视频,基于被告的展示和描述,原告产生了购买意向。随后,被告带领原告实地查看了货物后,原告决定向其购买,并支付了30000元货款给被告。然而,原告收到货物的质量与被告展示和描述的结果大相径庭,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对此,原告立即与被告联系,要求退货退款,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遂原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分析后,立即和当事人电话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更好地解决该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立即委派本院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因原告是湖南人,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组织双方在“多元调解”平台上开展远程调解。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相互配合,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互利共赢”为出发点,从案件案情和法理等多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被告秉持诚信履约原则,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寻求解决方案,经过数小时的耐心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均作出“让步”。由被告龙某某当庭支付原告黄某某货款1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剩余货款的主张,双方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锦屏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通过“调解优先、当场履行”的模式,将调解贯穿审理全过程,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每一起司法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龙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