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锦屏县隆里乡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中,结合人大代表职责义务,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带头承诺、带头宣传,带头实践,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切实采取实际行动助力培育移风易俗新风尚。
带头承诺,表率先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围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锦屏县规范操办酒席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及时制作和组织居住在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签订《隆里乡人大代表“移风易俗·代表树新风”承诺书》,要求人大代表从自身做起,做践行文明新风、移风易俗带头人,一律不得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参军、二婚、入职等酒席,自觉做到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丧事简办和遵守其他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规定,并教育提醒亲朋好友杜绝大操大办。连日来,组织辖区内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签订承诺书50份。
带头宣传,深入动员。通过向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告知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让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重点,迅速响应乡党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起移风易俗的宣传重任,利用入户走访选民等工作契机,结合今年以来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分阶段向群众宣传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和“滥办酒席”的危害,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落实。同时,将“合约管理、以歌劝和”纳入村规民约的“华寨经验”为标杆,在全乡进行大力推广,并主动加强对乡内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巡逻防控,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劝阻,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以来,辖区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移风易俗相关内容近百次。
带头实践,共治共享。采取定期联系座谈的方式,推动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把维护群众利益、发展民主和保障民权贯穿于日常中。在移风易俗工作中,人大代表聚焦群众生产生活的诉求和长期存在的管理难题,入户走访选民,了解村情民意,积极协助村两委对现有《村规民约》进行完善,注重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工作内容落到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的实处。同时,联络站牵头开展活动,让人大代表带头参与基层治理。其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为突破口,持续冲锋一线向“脏乱差”宣战,向“齐净美”靠拢,引导群众共同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今年以来,辖区各级人大代表走访群众上百次、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70余人次。(罗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