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推动文明新风倡导行动深入开展,7月18日晚,铜鼓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学习会上,铜鼓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龙开松同志领学《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对“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五章内容逐条进行学习。并对《条例》的内容、背景、意义、亮点进行讲解,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后要以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方法与成效,推动文明新风倡导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此次学习,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职工的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以身作则,树立典范,带头宣传、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将文明的种子根植于心中,共创文明铜鼓。(杨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