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2月8日上午,我县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对吴昌伦、卞永刚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为受表彰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副县长龙燚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吴昌伦是我县城关镇小河村村民,2021年7月10日,在城关镇文笔塔山庄路坎下河边,有三个小朋友在河边玩耍时不慎溺水。此时,被正在河边钓鱼的吴昌伦发现,他毫不犹豫跳入湍急的河中,用尽全力救起两个小朋友,并及时叫人拨打110、120电话,等到救援人员到场,溺水者脱离生命危险后才悄然离去。2022年12月,吴昌伦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获奖励10万元。
卞永刚是我县第一小学校长,2022年9月17日中午,在我县老大桥下的木质栈道旁,一名女孩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事发时,他和妻子出门买菜刚好经过。听到有人呼救,他快速向河边奔去,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救起落水小女孩。在卞永刚和妻子的持续急救下,几分钟后,小女孩逐渐恢复了心跳,同时,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也赶到了现场,用警车将她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女孩脱离危险。2023年1月,卞永刚被施秉县人民政府授予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奖励3千元。
会上,受表彰人员表示,如果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还会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见义勇为模范吴昌伦说:“在当时那种情况,我相信不管是谁,看到了都会去救的,我也是尽个人能力,还有一个救不了我也是没有办法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去这样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吴昌伦、卞永刚2名同志以高尚的道德品质践行了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大爱精神,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舍生取义、英勇无畏的大义精神。(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