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佛山大道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麻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2年5月1日零时起,在佛山大道一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麻江段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启用具有区间测速及抓拍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功能的设备:
道路名称 |
路号 |
方 向 |
设备起点桩号 (千米) |
设备终点桩号(千米) |
校准区间距离(千米) |
限速(Km/h) |
佛山大道 |
50010 |
下司--宣威 |
13km+200m |
19km+100m |
5.9 |
60 |
佛山大道 |
50010 |
宣威--下司 |
18km+900m |
13km+100m |
5.8 |
60 |
二、启动具有抓拍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车时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功能设备。
地点 |
道路(路口)名称 |
设备公里桩号 |
设备类型 |
宣威路口 |
佛山大道与省道311线 交叉路口 |
佛山大道19Km+100m |
电子警察抓拍 |
佛山大道19Km+150m | |||
省道311线364Km+600m | |||
省道311线364Km+650m |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