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指导和帮助下,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上下深入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取得历史性成就。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神圣使命,不断凝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磅礴力量,黔东南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2021年10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根据《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逐级审核等程序要求,向州扫黑办推荐了60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经认真审核,现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建议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州扫黑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3日
联 系 人:吴应凯 联系电话:8253538
单位地址:凯里市营盘东路51号 州扫黑办
附件: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黔东南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60个)
州直先进集体名单:
州委总值班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州纪委州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
州纪委州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州纪委州监委案件审理室
州委组织部
州委宣传部
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州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
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
州人民检察院
州人民检察院“606”专案组
州人民检察院“王贵三”专案组
州公安局刑侦支队
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
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州公安局政治部警察公共关系科
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州公安局网警分局
州司法局
州金融办金融监管科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州自然资源局
州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
县(市)先进集体名单:
凯里市:
凯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凯里市公安局
凯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凯里市“覃军涉黑案”专案组
丹寨县:
丹寨县人民法院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丹寨县公安局
天柱县:
天柱县人民法院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天柱县公安局
镇远县:
镇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远县人民法院
镇远县公安局
三穗县:
三穗县委政法委
三穗县公安局
雷山县: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锦屏县:
锦屏县委政法委
锦屏县公安局
麻江县:
麻江县公安局
麻江县人民检察院“4·04”办案团队
榕江县:
榕江县纪委县监委
榕江县公安局
台江县: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
台江县公安局
黎平县:
黎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黎平县“韩宏平涉黑案”专案组
岑巩县:
岑巩县公安局
黄平县:
黄平县公安局扫黑办
施秉县:
施秉县公安局
从江县:
从江县公安局
剑河县:
剑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