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
时间:2024-04-10 17:30:49    来源:雷山文明网    

  

《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

  殴打、辱骂、恐吓、威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备受社会关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近日,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连日来,该院组织干警到雷山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张贴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工作,以司法威慑强化预防校园欺凌,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上午,雷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带着新发出的《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走进雷山县西江镇西江中学,并在校园操场上为学校师生们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校园欺凌侵权知识讲座。

  讲座中,工作人员结合具体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和危害、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给现场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并在随后的《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张贴过程中,通过随机问答、内容讲解等方式,与学生们积极互动,引导学生们认真学习“禁止令”相关条款规定,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从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胆地向校园欺凌说“不”。

  雷山县西江镇西江中学学生宋智毅说出心里话:“在今天的知识讲座中,我学到很多知识。我会记住这些知识,如果发生在我同学身上,或者是我自己身上,我会利用这些知识去保护我自己和帮助同学。”

  雷山县西江镇西江中学学生唐晓丽说:“姐姐她跟我们讲那些案例,让我知道了我们作为女孩子,晚上不应该独自一人出去玩。如果遇上校园欺凌的话,我们应该及时的去制止。如果他们不听劝的话,我们可以打110,或者向法院求助,或者找老师、告知家人。”

  据了解,《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共九条禁止性条款,涵盖禁止打、骂、毁、吓、诽、唆、帮等八项校园欺凌侵权行为,还特别规定了不得损毁或者遮盖校园监控摄像头等行为,为保障校园技防措施发挥监控作用,套上了法治的“紧箍咒”。除颁布“禁止令”外,近年来,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县法院还成立了“志慧”妈妈法官工作站、少年法学院,建立了重点未成年人数据库等,联动社会各界织密网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雷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强调:“禁止令的颁布旨在为学生不做受害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对校园欺凌者、附和者产生强大司法震慑。此次发出这个《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是我们雷山县法院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期待,深化能动履职,用好司法利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壁垒的新招,在全国尚属首例。同时,我们也根据师生意愿,在校园挂上‘法官叔叔’或‘法官姐姐’的信箱,上面标注责任法官手机号码,既方便学生写信反映校园欺凌的这个侵权情况,同时也有利于他们随时咨询和倾诉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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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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