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主推全县321个行政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宣传、执行……今年以来,黎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农村党建“1+4”工作安排部署,解决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乡风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存在的“堵痛难”问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针对该县行政村之间民族多元、跨村办事不便、管理难度大等实际问题,探索制定“联合公约”,尝试跨村治理、联村治理,有效破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陈规陋习。
双江镇天堂村、己约村、吕孖村、高求村等苗寨,制定统一的“联合公约”,将送礼、回礼、严禁抢婚等纳入“联合公约”。公约执行后,有效整治高价彩礼2起、高价回礼2起、大操大办1起,劝导夫妻和睦5起、化解邻里纠纷5起。
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积极推广“合约食堂”治理模式。以村寨为单位,通过群众协商,对办酒类别、桌数、成本标准、菜品数、烟酒价格、办酒天数等进行明确,并在办酒制度、管理办法中予以确定,确保了既能勤俭节约办酒,又符合当地风俗实际。
目前,全县30户以上的自然寨中已有829个推行“合约食堂”,对红白喜事酒席定点操办、统一管理,控制了桌数,有效遏制滥办酒席,树立了文明新风,有效实现了“四控四减”目标。(周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