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2022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各项工作,迎接2020—2022年度州级文明县城复核,积极争创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从江县四措施强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确保工作推动有效。成立了从江县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执法组、督促检查组、宣传报道组、资金保障组五个工作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把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抓细抓实,抓常抓长,抓出成效。
二是目标内容清楚,确保工作任务明晰。将2020—2022年度州级文明县城复核和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2022年度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考核、从江县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十大行动作为2022年的三大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推进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工作举措、完成时限等事项,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措施办法有力,确保工作目标落实。总结经验,结合从江实际,从抓实资料收集质量提升、抓实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抓实重点部位管理提升、抓实文明风尚面貌提升、抓实窗口单位服务提升五个提升措施来重点推动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时间步骤明确,确保工作按时完成。结合工作目标和县情实际,从筹备启动、动员部署、全面推进、迎接检查四个阶段来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每一个阶段都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来推动和落实,确保整个活动开展按时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全县99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单位每2个星期在责任区内开展一次大扫除,18个执勤点每天都有一名志愿者执勤,交通警察每天巡逻执法维护交通秩序安全,综合执法、市监等部门加强检查维护市场市容秩序,县交警大队曝光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28期、曝光不戴安全头盔5期,县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工作整改提示单(函)4份 ,督促按时完成问题整改。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查调度、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从江县文明县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群众遵守社会秩序、自觉规范文明行为的意识不断的提高,从江遵守社会公德、崇尚文明风气的氛围得到进一步增强。(陈录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