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对6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凯里市委政法委正科长级干部曾理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26日晚,曾理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凯里市体育馆路段时与他人驾驶的机动车疑似发生碰撞,并在凯里市迎宾大道金泉湖红绿灯路口处发生纠纷,后凯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处理。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22mg/100ml。2021年11月,曾理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曾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台江县台盘乡人民政府综治办负责人杨正发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5日2时12分,杨正发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凯里市银桂大道时被黔东南州公安局凯里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86mg/100ml。2021年11月,杨正发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杨正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3.榕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负责人周欣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8月12日,周欣饮酒后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至黎炉线89km+200m处时,被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32mg/100ml。周欣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等违法行为,被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周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凯里市大风洞小学教师吴治忠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5月10日20时24分,吴治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凯里市北京西路200米处被凯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75mg/100ml。之后凯里市交警队多次通知吴治忠去处理,直至2021年6月3日吴治忠才到凯里市市民之家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同日,凯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吴治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丹寨县林业局干部职工杨晓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3月10日22时4分,杨晓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至丹寨县金钟大道沁园世家路口时被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64 mg/100ml。2022年3月,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杨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高健雷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1月11日20时56分,高健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黎平县城关五开北路800米处路段时被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23mg/100ml。2022年1月,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高健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