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醇基燃料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镇远县组织县市监、工信和商务、应急、交通、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将对全县醇基燃料经销商及使用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一查使用商户(主体)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要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查使用商户(主体)是否查验供货商经营资质,确保在首次进货时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每次进货时索要发货单据;三查使用商户(主体)是否建立进货台账,确保做到登记规范,要素清晰,去向清楚,来源可溯;四查使用商户(主体)是否进购经过有色化处理的醇基燃料,确保所用醇基燃料颜色上与散装白酒可以明显区分;五查使用商户(主体)储存环境条件是否安全,确保对储存环境做好安全防护,是否设立警示牌,严禁人员随意进出及触碰。
据悉,全县暂未注册有醇基燃料经销企业;7月10日以来,已排查全县餐饮业店766家,其中醇基燃料使用商户(主体)18家,其中使用醇基燃料炉灶27个,经检查,均为合格产品。排查出安全风险及隐患8条,已整改8条,未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下步,镇远县将持续抓好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醇基燃料使用商户(主体)的使用行为,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出现醇基燃料引发的安全事故。(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