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人找物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关键,被执行人隐匿去向,下落不明,难以查找成了执行工作的难题。2021年11月18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打响,加强与锦屏县公安局执行工作联动,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2021年11月22日初冬即将别去,寒风卷走了最后一片黄叶,拂晓时刻寒意分外浓郁,一阵急促电话铃声唤醒了睡意朦胧的执行法官“喂,你好!这里是锦屏县公安局,现有被执行人杨某在铜仁市碧江区......”“好的,我们马上出发。”执行法官风雨无阻,当即奔赴被执行人处。
案因申请执行人龙某、秦某申请执行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两案,执行标的共计5万余元,被执行人杨某系外省人,杨某逃避执行,早已更换电话号码且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采用多种执行措施均无法联系到杨某。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本院将杨某移送县公安局查找其下落。2021年11月22日5时,锦屏县公安局通过网上查询,被执行人杨某在铜仁市碧江区活动,并委托当地派出所采取临控,在碧江区凉水井派出所的协助下,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后采取了临控措施,锦屏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驱车200多公里赶到了铜仁市碧江区凉水井派出所。见到执行法官的杨某仍声称没有钱偿还申请执行人,因杨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向杨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杨某见到冰冷的手铐,知晓此刻已无法逃避,急忙请求法官“不要拘留我,我马上想办法履行”,至此,杨某惧于法律权威,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法律权威不容亵渎,法律义务应当积极履行,“赖”在法网之下无处藏身。(孙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