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镇远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班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收缴烟花爆竹产品80余件。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非法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有所“抬头”。为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镇远县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班,从应急、公安部门抽调干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班有关人员介绍说:“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场所未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销售需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资格才能销售,对烟花爆竹运输、进货渠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有严格的规定”。(杨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