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平县压实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重点针对工程建成后不通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水源水质污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建、管、宣”三项措施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民办实事,切实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
一是“统筹建设”全参与。由县水务局统一指挥建设,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点工作,群众投劳,水务局作技术指导,着力解决村(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问题39处;对水量不足的进行水源补充,对管网损毁的进行维修,并组织全民参与建设,把安全水引至“千家万户”。目前,全县建设完成1134饮水安全点,覆盖全县403个村(寨)。
二是“全程监管”保质量。搭建全程监管框架,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工程质量达到建设要求;结合各工程建设点地理位置、经济条件、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推出“一村一案”议事机制,采取村民代表座谈、小组会议等方式,发现工程推进中的困难与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目前,发现问题31个,整改完成31个。
三是“重点宣传”形合力。由乡镇(街道)组织发动各级干部职工、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走村入户抓宣传,重点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实现“以水养水”,充分发挥农
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政策,形成了“群众事、群众办、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目前,累计入户宣传1.2万户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份,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