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案款已经到账,请财务人员及时划拨。”2月2日,某被告代理人打电话给吴法官。
“好的,我马上办理划账手续。”财务人员回答了吴法官的话。2月7日,经过法官努力,上海某公司所欠原告贵州某公司承接乡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836963.55元,全部兑现到位,原告也将此款支付给农民工,让大家开心过年,至此,长达4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得以了结。
据了解,原告贵州某公司2019年承接被告上海某公司在黎平县平寨乡、大稼乡等地进行“组组通”公路的劳务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被告迟迟没有按时返还原告保证金,2023年10月,原告一纸诉状递交至黎平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经过尚重法庭吴法官耐心细致作调解,双方遂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约定于2024年2月5日前退还原告工程质量保证金836963.55元,以便及时将此款用来兑现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该案结案后,吴法官担心一纸协议难以兑现成真金白银,于是,先后三次电话联系被告代理人,询问案款筹集情况,被告代理人表示年前一定能筹集全部案款。2024年2月2日被告代理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于当天将全部案款打入黎平县人民法院专用账户。2月7日,该案案款已经由黎平县人民法院专用账户划拨到原告账户,使50多名农民工工资得到兑现。(黄家权 吴贞智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