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处理方式我能接受”
“我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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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公街村矛盾纠纷化解现场,老党员亦法律明白人李刚在一批乡贤、寨老的见证下,又顺利的化解了一起因灌溉用水引起的矛盾纠纷事件。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既维护了当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据了解,近年来该乡始终坚持“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围绕“党建引领,党员示范作为”这条主线,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推进辖区乡村法治工作。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源源不绝挑选学历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党员、干部组建法治工作队伍,不断培养法律明白人,干好基层明白事,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活力。
截至目前,该乡共有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累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41人,充分发挥了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四大员”作用,共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26件次,参与农村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180余人次,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这片水乡侗寨的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我们党民村因地制宜,结合村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特点,已经组织开展了少数民族‘双语普法’宣传教育课堂,通过思想教育持续提高村民的法治素养。”该乡民主法治示范村支部书记姚秀隆表示“下一步,将以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潘秀钻 吴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