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黎平县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为契机,以乡风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水生态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确保了山常青水常绿。
以“约”为介,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停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设置县级河长、县级副河长、乡级河长、乡级副河长、村级河长等管理职位,明确工作责任,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河湖采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利“约”发力,森林资源保护“不等待”。充分调动镇(乡)村两级干部、护林员等力量,宣传、巡逻两手抓。结合各村实际,采用应急广播、拉横幅、鸣锣喊寨、村组微信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以“约”为力,人居环境整治“不打烊”。严格按照“广泛讨论、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审核;村民会议、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等五个步骤,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重点对红白喜事和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约束,进一步赋能美丽乡村,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新农村。
以“约”为力,志愿服务活动“不散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载体,强化《志愿者服务条例》宣传方式,发动各党支部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热心、贴心、暖心的志愿服务内容,真诚、负责、耐心的服务态度,密切了党群关系。(杨通银 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