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庭院美化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锦屏县通过“抓谋划、抓学习、抓宣传、抓实施”的“四抓”做法,扎实开展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推进乡村容貌换新颜,乡村颜值大幅提升,极大地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抓谋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强化安排部署。通过召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县委常委会传达中央、省、州相关讲话精神。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深入研究乡村庭院美化工作,与乡村振兴、“四化”建设、“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乡村庭院美化行动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精神文明委牵头出台锦屏县乡村庭院美化工作的工作提示和操作导则。出台《锦屏县“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以奖代补考核评分评价细则(试行)》,将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融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及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内容之中,以奖代补激励各乡镇及行政村(社区)主动作为,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开展。三是强化督查调度。建立督导检查调度工作机制,县精神文明办组建督查组,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度评估”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时督促整改,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按月调度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进度。2022年上半年,县精神文明办到乡镇开展督查4次,发现问题347个,整改完成285个。
二、抓学习,理清思路明晰方向。一是制定规划方案。邀请相关项目编制单位到锦屏乡村进行考察调研,制定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规划方案,将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到规划中。邀请贵州大学林学院与锦屏县联合成立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团,结合“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省级示范点项目,为雷屯村村庄改造设计美丽庭院,计划将雷屯村建成全州、全省美丽庭院示范点。二是外出考察学习。今年5月,县领导带队到丹寨县、麻江县,就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乡村庭院美化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7月,县委宣传部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到施秉县学习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经验。学习中根据锦屏存在的短板差距,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翻阅资料等方式方法进行,做到取长补短,为推进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总结提炼经验。充分利用前期乡村庭院“三齐三净三美”实施行动和“十清”工作经验,开展乡村美丽庭院“微整治”,明确锦屏县推进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的总体思路和抓手。围绕庭院设计布局、庭院整治美化、环境卫生清洁、庭院园林绿化、乡村文明等方面引导乡村庭院由宜居型向宜居、宜业、宜游多元呈现转变。通过美丽庭院评选活动,掀起全民参与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以点带面,打造“一村一韵”“一院一景”,全面提升乡村品质,助力乡村振兴。
三、抓宣传,引导干群主动参与。一是积极宣传动员。印发《锦屏县关于深化开展“十清三美”的工作提示》,对乱贴乱画、乱停乱摆、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丢乱吐、乱养乱遛等十个方面不良现象进行大力宣传和重点清理整治。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和“敲门”行动,引导发动群众自觉投入到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中来,打造洁、净、美的舒适环境,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群众参加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的积极主动性。二是纳入制度约束。通过召开院坝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将庭院环境美化纳入《村规民约》之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庭院美化志愿服务、入户走访宣传等行动,将“有整洁的庭院环境”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进百村·走万户”工作走访内容,用实际行动宣传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三是加强干群协作。按照“合理区划、网格管理、定人定责”的工作原则,在全县环境整治中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为基础,在辖区内将各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进行工作推进,明确网格员督促指导网格内环境卫生和乡村庭院美化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村组干、保洁员、护林员及群众不定期开展村寨环境卫生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全县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实现了干群协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做到干群上下一心、齐抓共管。
四、抓实施,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一是完善创建机制。印发《锦屏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提示》,按照“一院一景、一院一韵”的要求,因地制宜,针对一般条件的庭院,以打造“宜居型庭院”为主要目标;条件较好的庭院,制作《“美丽庭院”创建指南》,打造“宜业、宜游型庭院”,确保工作推进取得实效。将“美丽庭院”创建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2年底,美丽庭院创建完成常住庭院的30%(共16650户);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美丽庭院创建完成常住庭院的40%(共22200户);第三阶段,到2024年底,美丽庭院创建完成常住庭院的30%(共16650户),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县乡村美丽庭院55520户创建基本全覆盖。二是创新工作举措。明确各乡镇积极规划打造示范村寨,做到“乡乡都有示范寨、村村都有示范户”,目前涌现了隆里乡华寨村、茅坪镇上寨村、启蒙镇腊洞村塘保寨、大同乡章山村、偶里乡皎洞村等10余个乡村庭院美化示范村寨。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创新工作举措推进乡村庭院美化工作,如平略镇平敖村“四事管理”、大同乡“3456”、隆里乡“四个一批”、茅坪镇上寨村“爱心超市”、平秋镇更我村“一约一服务四步走”、启蒙镇“三六”长效机制等模式,有力助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目前,雷屯村、令冲村等6个乡村振兴集成规划示范点示范效果显著。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全县15个乡镇及115个行政村(社区)为奖代补考核对象,将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乡风建设、文明村镇、乡村庭院美化等纳入考核评比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现场观摩活动,年底根据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季度现场观摩考核情况,确定各乡镇年度考核成绩,对在年度考核评比排名第1的乡镇补助2万元;排名第2、第3的乡镇补助1.5万元;排名第4、第5、第6的乡镇补助1万元。同时,从各乡镇推荐参评的行政村(社区)中,选择成绩较好的前20名表彰为“明星村”,每村补助5千元;对季度评比靠后的2个乡镇在季度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挂末乡镇挂流动黄牌督办。(龙建华 龙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