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平县人大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村民自治,结合《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组织推动辖区各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按照“不求十分完美,但求行之有效”原则要求,切实加大对村规民约修订的指导、研究和审定等工作,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黎平县龙额镇村规民约示范村黔桂登晒村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
强化组织引领,高位推动落实。结合“双联双带”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分片区指导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扎实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实施小组。由联系村领导直接牵头,村民委、人大代表、第一书记、党员、村组干部、网格长、寨老、离休老干部等参与,通过会议、村寨群、家族群等方式结合村情实际征求所有群众意见,认真研究修订完善,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乡镇(街道)、村两级联动工作格局,确保各村严格按照至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认真进行村规民约的修订。
强化一线调度,注重实际结合。加强与乡镇(街道)人大沟通联系,组织力量修订村规民约参考模板,经司法所初审后,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村规民约构架条款内容。深入一线组织召开村规民约研讨调度会。与会人员结合各村实际,逐个有序地各抒己见,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收集来的意见发言进行分类汇总,结合各村村规民约调研情况,按照县委和乡村振兴发展要求新增了“两违”整治、村容寨貌治理、违反一户一宅整治、黄赌毒整治、电诈整治、土地撂荒整治、饮水垃圾污水等收费标准、农村消防、森林防火、农村道路交通、移风易俗、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管理等新时代、新风尚、新要求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村规民约,形成《村规民约》。如罗里乡罗里村在移风易俗方面,各村都严格按“合约食堂”制度办红白事;五福村约定红喜事中,二婚不准再请酒、满月酒只能办第一孩,二孩以后(包括二孩)不准再办。白事,各村普遍约定孝帕只有孝子戴,其他客亲不再发放,仅此一项便可为主家节约2000元以上。
强化制定程序,注重修改完善。严格《村规民约》制定程序,通过召开村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寨老、老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对村规民约条款逐条进行审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确保新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不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同时发挥人大代表建言献策作用,对各村的村规民约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促进村规民约的修订更加有利于促进村级有效治理,提升乡风文明。修订稿送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有关同志征求意见和审查。再次召开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审核,对部分条款再次优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会后参会代表全体签名,全村三分之二(含举家外出务工等外,在家户人员90%以上签名)农户签字盖手印,张榜公示公开,对标执行。同时,将村修订完善的新村规民约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备案。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广度深度。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支两委、人大代表、党员、寨老、群众等各类专题座谈会,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宣传栏、标语、鸣锣喊寨等形式,进行点面结合的多维度宣传,做到全覆盖,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另一方面引导党员和干部、人大代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村支两委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党员监督等监督机制,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村规民约的修订做到党委主导、人大主推、部门指导、全民参与、程序合法、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约束有力,有效提升了村级治理水平,实现基层治理法治、自治、德治有机统一。
强化监督执行,注重实际效果。乡镇(街道)通过发挥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监督作用,对群众违反两违、村容寨貌治理、一户一宅、黄赌毒、电诈、土地撂荒、饮水安全、污水治理收费标准、农村消防、森林防火、农村道路交通、移风易俗、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强化监督落实,通过执行委员会的管理,让群众遵守、执行并同时监督《村规民约》的贯彻实施,确保推行实施符合法治精神,促进群众自我遵守、自我监督,彰显村民自治成效,切实发挥村级自治作用,提升村集体凝聚力,助力乡村振兴。(周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