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对古生物化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古生物化石和“金钉子”的安全与完整,更好保护和利用化石宝库,让文化遗产“活起来”。3月25日,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在剑河县屯州村成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苟泰强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武泽主持,剑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成参加揭牌仪式并致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光平、县政协副主席龙家菊,凯里市、雷山县、台江县、三穗县、剑河县法院院长,剑河县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
活动特邀贵州大学教授、剑河县“金钉子”项目研究成员杨宇宁对剑河古生物化石及“金钉子”进行介绍。
剑河古生物化石是保存于5亿多年前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作为地球历史的见证者,为人类探寻5亿多年前的海洋生态面貌和寒武纪生命大爆发的信息库提供了重要依据,是寒武纪第3世初地球早期海洋生物多样化的见证窗口。
地层“金钉子”是作为定义全球两个年代地层界线的唯一标志,是全世界科学家研究地球演化历史时都必须要遵循的国际标准,具有全球性、权威性和唯一性。剑河的这枚“金钉子”是中国的第11枚“金钉子”,也是贵州历史上的首枚地层“金钉子”,它的获得代表了我国在地学领域成果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
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将从司法层面梳理清楚有关化石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之间的逻辑关系,构筑好保护剑河重要地质遗迹的法律屏障,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金钉子剖面的法律观念,为“金钉子”剖面和重要化石宝库的科学研究、科普研学、保护性开发和旅游观光等保驾护航,为打造贵州“金钉子”品牌的资源效应提供法律保障。
揭牌仪式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剑河县人民法院还联合发布了《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
下一步,黔东南州、县两级法院将在省法院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动性,探索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路径和规则,创新丰富保护措施,守护好得天独厚的自然遗产,为“金”字招牌擦亮安全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