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案件,数罪并罚,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八百元。
2020年6月,被告人石某在手机软件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称工作内容十分轻松,月薪又能达到一万多元。被告人石某非常心动,后通过该广告下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他人偷渡至缅甸勐波诈骗公司,主要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石某在该窝点主要负责在抖音等软件上添加好友实施诈骗。因我国加大了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导致被告石某不能完成诈骗公司所给的任务,所以经常被诈骗公司打骂,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严重创伤。2020年10月27日,被告人石某偷越回国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锦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与他人结伙偷越国(边)境,属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石某到缅甸参加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在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石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警惕境外“高薪务工”陷阱,切勿被“境外高薪招聘、包机票、包签证、包吃住”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要试图通过偷越国(边)境,误入诈骗集团,不仅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更会面临法律的严惩,断送大好人生。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对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吴成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