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法宣办联合下文命名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西门街道大桥路社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西门街道大桥路社区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民主法治建设,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增强居民参政意识和提高村(社区)法治、德治、自治管理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完善制度。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干部、警务区警长任副组长,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物管和居委会成员任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将辖区划分为8个网格,让网格员在楼栋里“亮身份”,开展社情民意收集、日常走访谈心、矛盾纠纷化解等,为群众提供近距离的服务。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的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阵地建设。建立了综治服务中心,内设社戒社康办公室、综治办公室、法律援助站、心理咨询室、警务室等多个功能分区,主要为社区群众提供矛盾化解、警务受理、禁毒康复等服务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暖心服务。同时在辖区安装监控摄像头308个,覆盖每个单元楼和居民区,派出所警员24小时值班巡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实行楼栋包保责任制,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居委会委员分别包一至两个楼栋,采取经常性排查、重点排查、敏感时期排查等方式,进家入户走访,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分析问题症结。评估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责任分解到包保领导、社区领导、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责任单位,任务落实到人。做到矛盾纠纷不化解不销账,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多种形式开展民主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少数民族文化特点,多种形式开展民主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民族节庆日举办社区苗年节、民俗活动、体育活动、山歌对唱等活动,把民主法治工作编制成歌曲传唱、排成节目展演。协调警务区、综治办、司法所、在小区广场举行宣传活动,以散发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宣传“套路贷”、扫黑除恶等内容。共开展宣传活动18次、培训6次,举办大型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块,悬挂标语14块,LED屏滚动插播8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