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法为民、调解为民、监管为民、服务为民、复议为民举措,狠抓活动载体,强化普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坚持“普法为民”。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以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995人,今年完成培训2轮次。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7个,州级1个。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进村”活动3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6万余份,受众35万余人次。
坚持“调解为民”。在党支部领导下,完成32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补选了人民调解员,全县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15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638名。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124件,调解矛盾纠纷1122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2件,调解成功1076件,成功率95.90%。
坚持“监管为民”。通过智慧矫正等系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全县安置帮教对象的安置率达100%,帮教率100%。
坚持“服务为民”。全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321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受援人数220人,办理公证87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
坚持“复议为民”。在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26个,实现全覆盖,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让群众少跑路。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建立案件审理机制,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成效,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率。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结案7件。(徐业顺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