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倡树文明行为,围绕中心、建强队伍、服务群众,2月8日,丹寨县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中心、所、站、点,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日”活动,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召开志愿服务分享交流会。

县林业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总工会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政府办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人民医院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委组织部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妇联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信访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疾控中心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工信和商务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人社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科协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电信公司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委政法委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自然资源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气象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医保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检察院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乡村振兴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南皋乡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残联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金泉街道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应急管理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第三中学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档案馆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调查队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融媒体中心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县市监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学习《条例》
丹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各阵地以多种形式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总则、规范与倡导、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体系学习,着重与当前宣传思想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广大群众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和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方法举措进行探讨。大家纷纷表示,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条例内容,带头宣传、带头践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践行《条例》,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教科局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水务局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云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委党研室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文旅局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县公安局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金钟经济开发区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兴仁镇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会
学习《条例》结束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各阵地还进行了志愿服务分享交流会,总结过去一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验,志愿者们共同讨论、分享对志愿服务的感受和认识。“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都很有成就感。” “我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更多的人,形成全面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看到因我们的帮助,群众变得更好,心理很满足。”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更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新时代文明实践是一抹抹“志愿红”,更是全民参与的“大合唱”。目前,丹寨县积极促进《条例》落地生根,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行为,营造人人学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行文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