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评选。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核,拟确定安顺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等3个城市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4日至11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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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