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文化部批准设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黔东南州以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加强整体性活态保护
2015年10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将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文化生态保护提供法规保障。目前,黔东南实验区有世界自然遗产1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处,国家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6个,126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409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通过整合传统村落、生态博物馆等资源,在抢救、保护和传承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同时,连同与之共栖的生态环境一起加以保护,保持生态平衡。
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和管理 实现人才技艺整体提升
建立健全传承人保护体系,截至目前,黔东南州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8人、省级170人,评审认定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94人、县市级4013人,建立了完整的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为实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出台政策,规范管理各级传承人,明确传承人必须每年新增带徒数量,做好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的非遗传承、传播工作,确保非遗有效传承。
加强非遗传习阵地建设 促进非遗传承创新
汇聚非遗资源,先后打造了丹寨万达非遗小镇、从江县銮里非遗小镇、凯里大黔集非遗创意产业园、凯里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黄平旧州古镇等一批非遗特色小镇,引进非遗传承人及地方特色非遗项目进驻,带动非遗经济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形成以刺绣、银饰、蜡染、竹编等为代表的民族工艺品产业体系,现有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66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23处、州级26处、县级119处。推出了舞水云台、蝴蝶妈妈、黔森源竹编、侗品源蜡染、石桥黔山古法造纸、宁杭蜡染、思州石砚、亮欢寨酸汤、苗族泥哨等一批知名非遗旅游商品品牌,进一步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肖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