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4女子非法种植罂粟被处罚
时间:2024-04-30 10:44:58    来源:黔东南日报    

  近日,榕江县寨蒿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内展开新一轮禁种铲毒行动。经过走访排查,民警在辖区内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面对这一情况,派出所民警对龙某某、石某某、高某某、杨某某四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告知其种植罂粟即使只是为了好看而种植,也属违法行为。

  目前,已按照规定予以铲除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非法种植罂粟的龙某某、石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分别给予非法种植罂粟的高某某、杨某某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提示广大群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种植罂粟。观赏、做菜、治病等理由都不能作为免于处罚的事由,均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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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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