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规范设置瓜果“小摊点”彰显城市“大民生”
时间:2024-06-20 15:28:57    来源:榕江文明网    

  近期,杨梅、李子、西瓜等水果陆续进入盛产期和销售旺季,为方便群众生活,助力瓜(果)农增收,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在城区规范设置季节性瓜果临时销售点,实现定点经营、规范管理、惠民利民,设置瓜果“小摊点”,彰显城市“大民生”。

  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当好便民“服务员”。通过前期摸排、征询意见、总结经验,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基础上,在大十字、商贸路、汇龙广场等区域科学规划季节性瓜果销售点,放置临时摊点标识牌,积极引导瓜(果)农到临时销售点集中售卖,既助力瓜(果)农应季瓜果销售,满足市民一条龙采购需求,实现瓜果“有处卖”,不断缓解流动摊贩对交通和市容市貌带来的影响。截至目前,共放置临时摊点标识牌14块,规划临时摊位56个。

  宣传引导、规范经营,当好惠民“管理员”。秉承“人性执法”理念,现场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瓜(果)农到设置点规范有序经营,解决瓜果“怎么卖”,做到车辆摆放整齐,摊位周边地面洁净,不高音叫卖、不占用盲道、不妨碍交通秩序、不乱堆放杂物。截至目前,引导瓜(果)农至临时销售点200余人次,宣传教育210余人次。

  强化巡查、规范管理,当好利民“监督员”。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错时错峰安排执法力量,加强监管巡查频次,及时纠正乱拉乱挂、乱倒垃圾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对多次宣传教育拒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临时点位,杜绝瓜果“无序卖”。截至目前,纠正不规范行为220余起。(林红丽)

  1. 上一篇:天柱县开展教育督导暨学生餐集中整治工作
  2. 下一篇:黄平:多部门联合执法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熊明慧

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宣传部 州精神文明办版权所有:黔东南文明网投稿邮箱:qdnwmwtg@163.com邮编:556000

ICP备案号:黔ICP备2021007315号-1

技术支持:黔东南融媒体中心

  • 志愿贵州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