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远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该县多措并举、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公安交警、应急、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先后制定下发了《镇远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镇远县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双排”行动方案》《镇远县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二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等。三是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机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助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问题重点,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第二轮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聚焦临水、临崖、桥面、隧道等易发生车辆翻坠、失控事故高风险路段;聚焦行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聚焦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聚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频发;聚焦严重交通违法“打非治违”不力;聚焦人车隐患清理推进不力;聚焦宣传教育不深入,民众安全意识不强等8大突出问题。从2月1日起至2022年底,针对8大突出问题分别制定整治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压紧压实责任,打赢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和路长制,切实推进乡镇、村(居、社区)“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要运用明查暗访、通报、提醒、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因集中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凡是党员干部及职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查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处罚,并抄告各级纪委监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章追究相关责任;发生死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律进行倒查追责,绝不姑息迁就。(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