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法院:“诉前调”案号调解书,不花钱、有权威、更省心、更和谐
时间:2022-01-20 14:18:20    

  “没想到一分钱没花,这事就解决了。”当事人对着手中的调解书连连感叹。

  这份“特殊的”调解书是锦屏法院首份“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锦屏法院于近日对诉前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号”管理,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防止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回流进入诉讼程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近日,刘某来到锦屏法院立案庭咨询问题,立案庭工作人员热心接待了刘某。通过了解得知,刘某此行是来立案的,原因是林某2019年5月28日向其借款19000元,原告刘某通过微信转账以及现金交付的方式分多次将借款交付给被告林某。但借款至今未还。“都两年多了,我这钱被告一直拖着不还,我该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刘某焦急地问。

  通过了解,该案案情简单,有调解的可能性,立案庭工作人员便积极引导刘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刘某同意调解后,法官立即联系刘某,确定林某亦有初步调解意向后,法院立即与双方约定了调解时间和地点。法官了解案情后很快找到了双方的矛盾点,在法官的分析和引导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为使刘某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锦屏法院为双方出具了诉前调字号的调解书,并告知双方,这份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林某拒绝履行,刘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前调解不收取诉讼费,还可在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申请法院执行,同时调解不伤面子、不伤和气,消除了“打官司”的影响与顾虑,对社会关系的修复也大有益处。2022年以来,锦屏法院已经调解并出具“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5件,涉案金额达 132204元,为当事人节约案件受理费1472元。(吴成桃)



  【法官说法】“诉前调”案号涉及两个概念,一个是“诉前调确”,一个是“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是指在诉讼前,经过法院工作人员、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人员进行调解,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开庭,但该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诉前调书”案号则是针对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并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进行编号,具有强制执行力。“诉前调”案号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在此,锦屏县人民法院建议,有纠纷请选择不花钱、有权威、更省心、更和谐的“诉前调”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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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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