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基层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以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大力培养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他们扎根乡土,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着、用得上,在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村民法律素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化解与湖南省靖州县平茶镇官团村边界1起多年的山林土地纠纷,黎平县中潮镇漂洞村新上任的“法律明白人”朱远碧多次到纠纷山林实地查看并走访,向群众讲政策、讲法律,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协助开展调查,使镇村两级形成坚强合力,经多次现场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矛盾成功化解。
身为一名“法律明白人”,意味着需要承担起更重的责任,树立好党委政府良好形象,帮助村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法律明白人”作为村里法治宣传的头雁,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助推农村基层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坚持协同配合,分类施策。统筹整合组织、宣传、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各部门各类资源力量,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妇联兼职副主席邓青,2021年被聘为“法律明白人”和兼职调解员,她依托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疏导调解工作,强化维权服务功能,组织妇女、群众学习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真情关心妇女儿童,近年来成功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20余起,从源头化解矛盾,实现社区“无矛盾上交”的良好局面。
“法律明白人”培养遵循基层法治建设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拓展延伸工作覆盖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重点从村(社区)干部、妇女干部、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社区)辅警、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共党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中遴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习俗推进日常工作,提高基层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激励带动,发挥实效。通过丰富实践载体阵地,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吸纳优秀“法律明白人”加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收集社情民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参与村(社区)事务等,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天柱县邦洞街道三团村副书记龙宪福通过参加邦洞街道开展的“法律明白人”遴选,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他带头学习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当起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羊,带领村民学法共计500余人次,开展化解矛盾纠纷40件。
我州各地在“法律明白人”培养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进示范作用,发挥“法律明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调动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构建形成了一个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截至目前,我州共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5万余人,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500余件,现场接受法律宣传教育500余人次,进一步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顺旺 刘嘉懿 邹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