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张某的父亲,我来替我儿子偿还这笔款项,希望能尽快把事情解决了。”被告张某的父亲张某平说到。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平溪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张某多次在原告谢某经营的批发店购买百货,由于被告张某资金周转困难,遂采取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后经原告谢某多次催促要账,张某便给付了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货款一直拖欠,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张某联系,但因被告拒不接听电话,遂即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家中,通过被告的父亲张某平联系上被告,告知其开庭时间并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在开庭当日,被告张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唯有被告张某的父亲张某平到庭旁听。当法官宣布休庭后,这时被告张某的父亲张某平突然站起来说要替自己的儿子张某偿还该笔款项并表示,自己旁听了这么久,确实是我儿子拖欠货款,我们要做一个讲诚信的人,不能让人看不起,这笔钱由我来代替我儿子偿还。至此,该案落下帷幕。
承办法官对张某父亲的诚信之举予以赞许,他感叹道,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子债父偿”的规定,但父亲主动替儿子偿还拖欠的款项,践行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也避免了对儿子的信誉产生不良的影响,可怜天下父母心!